234億元新臺幣!臺灣重罰高通,稱其濫用壟斷地位長達7年
2017-10-12來源:澎湃新聞(上海)
美國芯片公司高通(Qualcomm)因涉嫌濫用壟斷地位,在中國臺灣吃到了一張總額達234億元新臺幣(約合人民幣51億元)的罰單。
這也是臺灣當局成立反壟斷機構以來,作出最重的一次罰款判決。
10月11日晚間,臺灣反壟斷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布的文件中稱,高通以不簽署獨家交易合約就不提供重要手機基頻芯片的手段,要挾臺灣廠商,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違反了臺灣的公平交易法規,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。
該機構還表示,高通公司的違法時間至少長達7年之久。在此期間,高通向臺灣機構收取不當專利授權費金額約4000億元新臺幣(約合871.5億元人民幣),臺灣企業向高通購買的基帶芯片總額約300億美元(約合1980億元人民幣),屬情節重大案件。
高通在CDMA、WCDMA及LTE等通訊標準的基帶芯片市場上具有獨占地位。它的盈利方式分為兩種,一種是芯片售賣,還有一種是專利使用費。高通因其在通訊標準上的優勢,拒絕授權其他芯片廠商必要的專利,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,這種商業模式也受到多地監管部門的打壓。
實際上,僅最近一年之內,高通就因同樣的壟斷行為在美國、歐洲和韓國被多次起訴。
據英國金融時報10月12日的報道,2017年7月,蘋果公司加入了對高通的起訴,其他一同起訴高通的還包括臺灣制造商仁寶(Compal)和富士康(Foxconn)。蘋果公司是高通最大的客戶,對高通的起訴內容涉及價格、專利使用費等多個方面。2016年12月,韓國監管部門同樣因違反公平競爭法判罰高通8.5億美元(約56億元人民幣)。
早在2015年2月10日,國家發改委就以涉嫌壟斷為由,判罰高通60.88億元人民幣,這是當時國內金額最大的反壟斷罰單,被稱為“中國反壟斷第一案”。
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中稱,高通公司在先前的訴訟之中,一直在持續否認自己有錯誤行為,并為自己的商業模式進行辯護。
對此次臺灣方面的判罰,高通公司在10月11日發布的聲明中稱,其“反對這項決定”,并計劃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