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志培主編:網絡游戲作為一種作品形式具有版權性,著作權法應當給以充分保護
時間:2018-11-23 ? 出處: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(知產法網)
知產法網主編蔣志培博士對網絡游戲的版權保護有自己的看法:現在對網游的版權保護,有各種理解,也有個發展過程。從發展現狀來看,作為何作品保護,都有牽強的地方。從計算機軟件起,到現在幾乎和電影相近了。又提構成類似電影作品保護。等等。問題都擺出來了,筆者觀察,我國網絡游戲的版權保護不算充分,也與產業發展形勢不相符。世界發展潮流都給以必要的版權保護,產業的蛋糕也很大,差距也很到了,從量和質都有差距。一些國家管理的很好,沒有出現我國社會游戲出現的不好影響?,F在我國著作權法“休眠”時期;其實我國對網絡游戲的行政法律調整和主體權益保護卻介入較早,甚至形成了系統性法規,這是實踐的導向。我認為應該梳理總結實踐經驗,彌補著作權法關于網絡游戲的保護和保護力度。
我傾向認為網絡游戲是我國法律保護(如有關行政法規)或應當保護的一類作品,其他作品類別不能恰當地涵蓋。應當光明正大地保護其著作權,并在此基礎上,調整各利益相關方權益,達到促進產業發展公平競爭的效果。目前有的學者詼諧卻客觀地稱現在的共識為“存在很大爭議”,筆者贊成。有權力負有責任的機關應當表明態度作出解釋,不必模棱兩可。司法上也有可為的地方,用“其他法律法規保護的作品”進行保護,我認為網絡游戲是一種應當為著作權保護的作品,可以單列的;目前可以用其他保護。不要讓業者和司法著為它屬于何作品費勁腦汁,我們不明確恰當保護,要落后的。至于管理,完全可以分級、控制類別時間等保護少年兒童的權益。